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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息发布者:田雨佳
    2017-03-12 15:55:02   转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铁政办发[2016] 57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铁政办发〔201657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铁岭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2016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目录2016版》

       2016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目录2016版》中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对《目录2016版》所列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当列明公共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所需要件、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内容,做到具体详实、一目了然。《办事指南》要与《目录2016版》同步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

       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最新颁布、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要遵守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市编委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严格施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严格施行公共服务清单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要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设工作,于2016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下级对口部门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设工作,确保全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设工作科学、有力、有效推进。

     

    附件:铁岭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7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铁岭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国家及省驻市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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